2010年8月21日 星期六

健保局星座月份趣味生命統計背後的真相

前一陣子健保局發佈了一份統計資料,拿了 2006 年往生者的壽命與星座做統計,並提供了「短壽率」(30歲之前辭世的比率)及「意外死亡率」兩項資料。

健保局因為是用「星座」來包裝,加上官方新聞稿自己說「趣味」,然後也只有提供部分資料,所以很多人都批評是什麼迷信啦、不倫不類啦、不值得參考啦。

星座我不完全相信,但老祖宗出生月份節氣會影響身體健康的這一套我卻很認同,如果不同季節生出來的人身體健康完全一樣,也說不過去。

我心想,這份資料如果按照星座順序畫下來會忽高忽低,波動劇烈,那這就是健保局浪費納稅人的無聊偽科學,退我健保費、退我所得稅!但如果畫出來能看出趨勢呢?我今天將畫出來的結果給朋友看,他說「正常人」不會去畫這個,這就對了,我是專門畫圖表的,不是正常人。也還好蘋果日報記者去要到了完整的資料,我才有資料可以畫。健保局的資料是「短壽率」與「非自然死亡率」,我都反轉成「非短壽率」(也不好說是「長壽率」)與「自然死亡率」,這樣數據方向才會一致。

先按照具有神秘色彩的「星座」畫畫看:


星座生命統計

大致上有一個趨勢,就是春、夏生的人比秋、冬生的人,更要好好珍惜生命。

既然星座的資料有了,我試圖還原成月份資料,看看趨勢如何。星座如何還原成月份?以五月來說,就是 21 天的金牛座外加 10 天雙子座。這樣畫出來的圖表如下:

月份生命統計

可以看得出來比星座要來得平順一點。但趨勢大致上不變,也就是春、夏交際出生的人,更應該比其他人關心自己。

如果蘋果的資料沒有謄錯,我也沒有畫錯,我覺得這些數據並不會太「迷信」或「趣味」。

我教圖表的時候,經常需要說明 Excel 裡面那個「雷達圖」要怎麼用。基本上坊間 99% 的雷達圖都用錯場合,不過這套資訊卻是可以用的,一來頭尾相接,二來不同資訊的圖形可以有意義地比較。請看平均壽命與各月份出生者的比較:

月份生命統計雷達

這張雷達圖上可以看到,換算過後 3月到5月間出生的人,平均壽命是明顯比較短的,但12月到2月則比平均要高一些。我沒有原始資料,但我相信原始資料畫出來也不會差太遠。

我中醫讀不通,什麼黃帝內經、傷寒論之類的醫書買一堆,大概都只翻兩頁,所以無法用中醫的方法說明為啥春夏生的人會這樣。不過,我是相信在沒有外力干預的情況下,人的壽命跟出生月份會有關係的,一來是先天的體格,二來是性格。隨著年紀日漸虛長,當然也會開始思考這些問題,體格後天可以調,性格未必不行。前一陣子自己寫了一個小工具,姑且稱為「人生錦囊」,整理了一些格言、諺語、勸世文等等,上了年紀的讀者不妨參考

2010年8月14日 星期六

原來前人就發現了 (轉錄)

chiuyk2007/12/01 01:52 回應
再怎麼差也比以前好,我以前幹公司幹的要命,去了瀚禹,我才發現我以前跟天堂沒兩樣。雖然晚上晚點走(現在其實不比瀚禹晚多少,約半小時吧),但最起碼每天不用搭那該死的1個半小時車到內湖,也不需搭完捷運後再坐一小時車到新竹。來回每天最起碼差兩小時以上,我中午還可以休息兩小時,吃完飯有時間睡一下(台北不午休的)。每天幾乎都可睡到自然醒,精神狀態真是好的可以。每次跑新竹我都很害怕,晚上還要開一小時高速公路,上了一天班(還大多超過12小時),不怕車禍嗎?而且連團保都沒有,我實在很想跟他說:你不想活了,我還要命。虧樹根面試時還跟我說如果台北辦公室沒設好,工作地點就在NUUO裡。完全跳票給我看。而且當初說好我一加入就有15張技術股,他也當沒這回事(我後來才知道如果有領就會有一份合約,不過沒人來跟我說過這份合約的事),台北主管有一次不慎漏了口風說公司紅利會依照股份發放,擺明吃定我。

當初選在內湖我也是覺得很妙,本來我以為會選在台科大附近,可能要多坐10分鐘公車,結果一下子跑到內湖,令人傻眼。那位台北主管似乎沒學過雙因子理論,拿走了一個保健因子後也無法提供激勵因子(我的激勵因子應該蠻清楚的,我不止一次跟他們說我要做Linux那部分,我甚至把這件事當成試用期滿後我最不爽的事提出來),他想要帶人?哈哈,我應該會帶的比他好,最起碼我帶新人時不會跟他說:我沒辦法給你什麼幫助,你要自己來(也不是不能這樣帶人,但這樣帶的人最起碼必須是資深工程師以上,這樣帶新人我稱之為欺負,而公司雇進來的人...哈哈,連我在內多只是工程師而已),每聽到這個,我就覺得有夠囧。我一直覺得台北主管沒搞清楚新人該怎麼帶,基本上我覺得帶新人只要能把你在做的事情複製給他作,你就稱的上是成功,因為你已經可以去做別的事了。這就是主管要帶頭衝的原因,不然威信不足以服眾,而台北那位主管....龜的可以,專業也弱的不像話(應該說這兩項缺點互為因果,越龜就越弱,越弱也只能越龜),當初我一開始是看ActiveX,結果Kevin一走馬上要我接另一個,還跟我說他不會,唉唉!到底誰是資深工程師啊?聽說他的工作經驗...五年?遜了真不只一點。其實遜也沒關係,沒人天生就會,不過也該好好追上吧,我在瀚禹約半年,他還是那個樣子,從我進去時問我為什麼按滑鼠沒反應,到我走之前他還在問同樣問題。我可以花三個月從無到有將VisualC++瞭解到夠我獨立作業,看他那種能力還掛資深工程師,就覺得有夠不平衡。

其實台北主管妙的地方不只這一點,有一次我印象很深刻,當時我記得回家時間超晚,約凌晨1、2點(這時在高速公路上,夠可怕吧),他就跟我說最近公司士氣還蠻高昂的,問我要怎樣維持下去。我那時一聽,我就覺得這傢伙八成沒帶過人,因為這種事不是用問的,是靠觀察的,觀察每個人最在意什麼,坊間多的是書討論員工在意的事物。而且你還是我主管,這事怎麼問我,應該問你自己才對,不過我最後還是有跟他說我最在意的就是讓我做做Linux,不過...沒人理我,大概我不重要吧,哈哈(苦笑)。
雖然還有許多話想說,不過晚了,該睡了,下次來說說咪醬感興趣的地方,也就是幹譙PM惡搞的地方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kimmy_yen0923/article?mid=388&sc=1

2010年8月13日 星期五

Bird 也中了獎~~(轉錄)

昨天,我整個晚上都沒有睡覺,因為,我怎麼也沒有想到,在我的人生經歷上,竟然又添加一筆如此特殊的遭遇.
昨天的過程,短短不到10分鐘,但是,我對每個細節,倒是記的很清楚. 可能是我昨天晚上一直再想這個事情.
以下劇情角色:
我是剛加入該公司的菜鳥
Mick (楊家銘) 是我的直屬主管,我第一次面試的面試者
Frank是該公司的顧問(或是出資者之一), 我第二次面試的面試者
過程發展:
2010/7/14 17:54, 我收到人事給我的名片,上面印的Title(資深工程師)跟翰禹提供給我的Offer(技術經理)不符合.

人事說:這是Mick的決定.於是,我去找Mick討論.
Mick在會議室告訴我:
//他給的解釋,合不合理大家自己判斷....
先是說, offer上面的title是給你將來找工作用的, 名片上的title是內部用的. 我們公司組織很扁平,在我下面就是工程師或是資深工程師.
接著是說,"這是Frank跟你談的,他要問Frank." 我提醒他,和Frank第二次面試時,我們沒有談到Title. 是第一次面試時,Mick同意給我的. (他可能有點惱羞成怒) Mick還是說,他要去和Frank討論.我回去座位.

過了1分鐘左右,Mick找我去會議室. (他跟Frank討論的挺快的,可是Frank不是在台北的嗎?).
他很不耐煩的告訴我,公司的制度就是這樣. 我回問他,"你的意思是我名片上的title就是這樣了?"這時,我心理在盤算我該接受還是拒絕.
他就突然很大聲跟我說 " 我為什麼要跟你解釋? 我很忙的,我為什麼要花這麼多時間跟你解釋? 我希望找人進來是可以跟我共事的,不是要找有能力的人,你就做到今天就好了,其他的部分,人事會幫你處理"
我回到位置整理我的東西時,是18:05分.
我的心情OS:
對於這麼嚴重的背信行為,他只花了不到10分鐘跟我溝通,就說他花很多時間跟我解釋.
我到該公司1個月多來,我自認,從提出跨平台系統的idea,到系統規劃,到部分模組開發,可以Demo. 完全符合我Offer上面的職稱. 這段期間,我跟Mick也沒有很多的接觸,因為,我一直在致力開發跨平台的軟體.

越是小的公司,越要小心這些人治上的問題. (好像在大陸..沒有法律了嗎?)
我跟該公司主張遣散費(約4000元).根據勞基法規定,試用期內,遣散不用提前10日通知,但是,還是需給遣散費,且按比例給.
我這麼做不是為了錢,而是,表達我對Mick的不滿.並且讓他們重視管理上的問題.
現在只是title上的問題,將來可能是年薪上面的爭議.這樣的公司當然是早走早好.
後續, 案例分析:
該公司人事有初步同意會依法行事,提供遣散費.
但是遲遲沒有收到非自願離職證明,因為勞基法規定,如果離職內30日,有任何勞資糾紛,沒有對該公司或是勞保局申請,過了法律追朔期,就沒有辦法了. 在後續處理上,我也不知道他們所謂的依法行事,是不是跟我的認知上還是不同.
只好, 跟勞工局洽詢我的案例並且求助,他告知,offer 聘書是屬於勞動契約.
如果他給的職務內容跟勞動契約不符,並且勞動契約有明顯誤導的狀況下,是違反勞基法第14條第一項第一款. 在職的時候, 可以申請協調或是訴諸訴訟. 不過,通常協調的結果,就是資遣.
接著,他給資遣理由:無法共事, 違法勞基法第11條第一項第五款. 可以申請協調或是訴諸訴訟. 如果要對方賠償損失 (比方,當初有多個offer,對方因為上面的違法事項,讓當事人加入該公司,最後無理資遣, 造成的收入損失),但這要法官判斷.
如果你希望他能提供你找工作期間薪資的賠償, 你不能跟他簽離職協議書或是同意離職. 否則在法律上,就沒有談判的空間.
盼給大家作為參考.
*後來在球職的時候,在陳述這家公司給的offer跟名片上不符的時候, 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, 多數人都會說這不是你的問題, 也有少數人質疑問題不是那麼簡單 (比如,是不是老闆覺得你能力不足,所以,降你title).越離譜的事情,越是沒有人相信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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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遇到這種狀況,機率應該不低, 昨天我想起一個前輩跟我提過,
他第一份工作是在美商德州儀器,他進入公司的第一天,HR Manager就告訴新員工說: " 我們公司沒有什麼優點,就是<依法行事>"
那時候,他剛出社會,覺得這有什麼.不是正常的嗎?
後來,他去很多家公司,他才發現<依法行事>的可貴.
比如說:
-- 進去才發現,給你的職位內容跟你的任職聘書不符合. (這就是我後來遇到的)
--進去不久,就以共挺時艱為理由,要你簽自願降薪的同意書
(當時我就當天方夜譚來聽.就笑了一下).
接著,他說,你遇到這些問題怎麼辦?
我沒有回答..我也不知道..
他說: "你要忍著,慢慢找工作, 你以為總經理的缺,到處都有嗎?"
現在想想,還好,我還沒有當到高階經理人,就遇到這個事情.
而且,那位主管,好像也沒有給我考慮的餘地. 難道,遇到不合理的事情,先要悶不坑聲.然後,自己換環境.
是不是該有個地方可以讓大家,在就職前,查詢該公司的實際狀況呢?
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bird_hsieh/article?mid=94&prev=95&next=93&page=1&sc=1#yartcm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