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8月13日 星期五

Bird 也中了獎~~(轉錄)

昨天,我整個晚上都沒有睡覺,因為,我怎麼也沒有想到,在我的人生經歷上,竟然又添加一筆如此特殊的遭遇.
昨天的過程,短短不到10分鐘,但是,我對每個細節,倒是記的很清楚. 可能是我昨天晚上一直再想這個事情.
以下劇情角色:
我是剛加入該公司的菜鳥
Mick (楊家銘) 是我的直屬主管,我第一次面試的面試者
Frank是該公司的顧問(或是出資者之一), 我第二次面試的面試者
過程發展:
2010/7/14 17:54, 我收到人事給我的名片,上面印的Title(資深工程師)跟翰禹提供給我的Offer(技術經理)不符合.

人事說:這是Mick的決定.於是,我去找Mick討論.
Mick在會議室告訴我:
//他給的解釋,合不合理大家自己判斷....
先是說, offer上面的title是給你將來找工作用的, 名片上的title是內部用的. 我們公司組織很扁平,在我下面就是工程師或是資深工程師.
接著是說,"這是Frank跟你談的,他要問Frank." 我提醒他,和Frank第二次面試時,我們沒有談到Title. 是第一次面試時,Mick同意給我的. (他可能有點惱羞成怒) Mick還是說,他要去和Frank討論.我回去座位.

過了1分鐘左右,Mick找我去會議室. (他跟Frank討論的挺快的,可是Frank不是在台北的嗎?).
他很不耐煩的告訴我,公司的制度就是這樣. 我回問他,"你的意思是我名片上的title就是這樣了?"這時,我心理在盤算我該接受還是拒絕.
他就突然很大聲跟我說 " 我為什麼要跟你解釋? 我很忙的,我為什麼要花這麼多時間跟你解釋? 我希望找人進來是可以跟我共事的,不是要找有能力的人,你就做到今天就好了,其他的部分,人事會幫你處理"
我回到位置整理我的東西時,是18:05分.
我的心情OS:
對於這麼嚴重的背信行為,他只花了不到10分鐘跟我溝通,就說他花很多時間跟我解釋.
我到該公司1個月多來,我自認,從提出跨平台系統的idea,到系統規劃,到部分模組開發,可以Demo. 完全符合我Offer上面的職稱. 這段期間,我跟Mick也沒有很多的接觸,因為,我一直在致力開發跨平台的軟體.

越是小的公司,越要小心這些人治上的問題. (好像在大陸..沒有法律了嗎?)
我跟該公司主張遣散費(約4000元).根據勞基法規定,試用期內,遣散不用提前10日通知,但是,還是需給遣散費,且按比例給.
我這麼做不是為了錢,而是,表達我對Mick的不滿.並且讓他們重視管理上的問題.
現在只是title上的問題,將來可能是年薪上面的爭議.這樣的公司當然是早走早好.
後續, 案例分析:
該公司人事有初步同意會依法行事,提供遣散費.
但是遲遲沒有收到非自願離職證明,因為勞基法規定,如果離職內30日,有任何勞資糾紛,沒有對該公司或是勞保局申請,過了法律追朔期,就沒有辦法了. 在後續處理上,我也不知道他們所謂的依法行事,是不是跟我的認知上還是不同.
只好, 跟勞工局洽詢我的案例並且求助,他告知,offer 聘書是屬於勞動契約.
如果他給的職務內容跟勞動契約不符,並且勞動契約有明顯誤導的狀況下,是違反勞基法第14條第一項第一款. 在職的時候, 可以申請協調或是訴諸訴訟. 不過,通常協調的結果,就是資遣.
接著,他給資遣理由:無法共事, 違法勞基法第11條第一項第五款. 可以申請協調或是訴諸訴訟. 如果要對方賠償損失 (比方,當初有多個offer,對方因為上面的違法事項,讓當事人加入該公司,最後無理資遣, 造成的收入損失),但這要法官判斷.
如果你希望他能提供你找工作期間薪資的賠償, 你不能跟他簽離職協議書或是同意離職. 否則在法律上,就沒有談判的空間.
盼給大家作為參考.
*後來在球職的時候,在陳述這家公司給的offer跟名片上不符的時候, 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, 多數人都會說這不是你的問題, 也有少數人質疑問題不是那麼簡單 (比如,是不是老闆覺得你能力不足,所以,降你title).越離譜的事情,越是沒有人相信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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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遇到這種狀況,機率應該不低, 昨天我想起一個前輩跟我提過,
他第一份工作是在美商德州儀器,他進入公司的第一天,HR Manager就告訴新員工說: " 我們公司沒有什麼優點,就是<依法行事>"
那時候,他剛出社會,覺得這有什麼.不是正常的嗎?
後來,他去很多家公司,他才發現<依法行事>的可貴.
比如說:
-- 進去才發現,給你的職位內容跟你的任職聘書不符合. (這就是我後來遇到的)
--進去不久,就以共挺時艱為理由,要你簽自願降薪的同意書
(當時我就當天方夜譚來聽.就笑了一下).
接著,他說,你遇到這些問題怎麼辦?
我沒有回答..我也不知道..
他說: "你要忍著,慢慢找工作, 你以為總經理的缺,到處都有嗎?"
現在想想,還好,我還沒有當到高階經理人,就遇到這個事情.
而且,那位主管,好像也沒有給我考慮的餘地. 難道,遇到不合理的事情,先要悶不坑聲.然後,自己換環境.
是不是該有個地方可以讓大家,在就職前,查詢該公司的實際狀況呢?
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bird_hsieh/article?mid=94&prev=95&next=93&page=1&sc=1#yartcm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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